为进一步从源头上有效防治司法腐败,江阳区人民检察院从“四个日常”入手抓好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着力提升全院干警依法履职能力和廉洁从检的意识。
一是日常管理规范化。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检察人员依法用权、公正履职、廉洁司法。主要围绕“三清单”(《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办案主体权力配置清单》《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点位清单》)找出司法办案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防患于未然。二是日常监督制度化。每月召开1次司法办案廉政风险工作会,按照《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点位清单》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找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深入开展廉政教育,通过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形式,引导检察人员全面认识自身面临的廉政风险,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日常提醒常态化。每季度开展1次廉政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责任分工,由检察长、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分别组织实施,逐级负责及时约谈所在部门人员,把纪律“说”在前,把警钟“敲”在前。在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干警廉洁自律,杜绝出现“节日病”。四是日常评价精准化。综合业务部门通过流程监控,对每个节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对案卡填录、办案期限、文书质量等进行抽查,同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做出合格、不合格、瑕疵等结论,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每季度召开1次党风廉政联席会,对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