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区检察院督促开展公益诉讼
增殖放流活动修复长江生态环境
3月29日,龙马潭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农业农村局,在长江流域“二道溪”码头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增殖放流活动,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区生态环保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应邀参与了此次活动。在龙马潭区检察院全程监督下,涉案人员共同将5万余尾鱼苗投放长江。
2018年,匡某等5人在禁渔期内携带电鱼工具,在长江流域通过电击方式捕捞水产品,被查获非法捕捞的水产品共计63.35千克。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后,依法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判令5名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并且赔偿渔业资源损失共计29178元用于增殖放流、生态修复。
近年来,龙马潭区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责,肩负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切实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在办案实践中,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新模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绿水青山。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旨在教育涉案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亦需承担相应民事侵权责任,引导涉案人员修复生态环境,达到惩治犯罪和预防教育的效果。该区行政机关、新闻媒体代表、群众代表近100人共同参与了此次增殖放流活动。